各学院(部):
根据《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发改高技〔2023〕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支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优势特色农业等领域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发展方向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2021)》(桂发改高技〔2021〕933号)。
(二)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有待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占70%以上。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相关的研发、检测、测试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转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拟建设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及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为规范。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阅《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23〕460号)文件具体要求。
二、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请装订成册)、申请表、自评表,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2.电子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申请表、自评表、评分汇总表(表格请提供E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2023年 XX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自评表/评分汇总表”。
(二)各单位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学校科技处科技平台科,学校审核后报送桂林市发展改革委高技科。
三、联系方式
(一)桂林市发展改革委高技科,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320,联系人:罗云,联系电话:0773-2809752,邮箱:glfgwgjk@guilin.gov.cn。
(二)学校科技处科技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