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验室建设应以学校和学院(部)的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以实验教学中心或研究平台为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含项目设备购置及建设场地改造等)。

  (一)实验教学中心

  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二)研究平台

  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学院(部)规划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研究平台。

  三、申报要求

  申报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研究平台现状,注重科学论证和资源整合,未落实场地的项目不予申报。

  (一)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应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满足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要求,与本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

  2.新建或改扩建实验室要与学校已确定的实验教学中心建制相匹配,与课程开设和培养方案一致。

  3.优先支持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4.优先支持新专业建设。

  5.支持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及安全环境改造。

  6.支持智能实验室、实验教学资源数字化建设。

  7.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

  (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1.具有明确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有科研项目支撑,并且具有从国家、省部、地方及企事业单位不断获取科研项目和经费的能力,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团队。

  2.研究方向符合学院(部)学科及专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学院(部)建设高水平学科或特色专业需求,有利于支撑高级别科研平台的建设。

  3.重点支持交叉学科(领域)研究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4.优先支持科研成果产出比较高的研究平台建设。

  5.支持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及安全环境改造。

  四、材料准备

  (一)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各研究平台负责人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项目必须通过由学院(部)组织的5人(含5人)以上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并公示,按照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排序将作为项目立项论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3)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kyclab@gxnu.edu.cn,联系电话:0773—3690053。科技处将于本学期到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六、其他要求

  项目获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至2024年12月15日前,项目经费执行率若低于95%,将会影响下一年度学院(部)建设项目的立项。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