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我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假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做好期末和假期所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情况。

  (二)实验室水、电、门窗等基本设施安全情况,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及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

  (四)实验室消防安全、防盗等管理情况。

  (五)督查、指导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六)假期未开放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总闸,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二、督查组成员和分组

  第一组:莫心幸(组长)  李世明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69间)及危化品仓库

  广西漓江流域景观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13间)

  美术学院(18间)

  设计学院(30间)

  第二组:邓胜平(组长)  张尚坤  黄国现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1间)及危化品仓库

  环境与资源学院(71间)及危化品仓库

  教育学部(83间,含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体育与健康学院(20间)

  第三组:孙容海(组长)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1间)及危化品仓库

  广西新能源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20间)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30间)

  第四组:梁晓峰(组长)  邓志勇  陈春强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07间)及危化品仓库

  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2间)

  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10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97间,含物理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52间)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4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其中各危化品仓库、放射源仓库必须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与整改要求

  (一)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夕,应对照检查重点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要求对本单位所辖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按期完成整改。

  (二)督查组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已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督查组检查以往未完成整改隐患的整改情况,如未整改完成应再次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四)每次现场检查至少有两名督查组成员同时参加,每个学院(部)抽检的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其实验室总数的15%。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检查总结

  各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3)于2024年1月5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整改通知书

  1.各小组将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每一张整改通知书扫描件后须粘贴与之对应安全隐患相关的清晰图片。

  2.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2024年1月4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0773-3690053,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docx

  附件3: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