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高校科技创新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提高成果转化效能,更好服务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请建设的工程中心,应是已运行若干年、并取得实质性成效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技术储备。
(二)工程中心应有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或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作为支撑,或者拥有一批高价值专利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
(三)申请建设的工程中心应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工程中心所拥有的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工程中心需经学院(部)遴选推荐,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由学校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认定为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二)学校对自治区教育厅认定的工程中心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建设。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认真填写《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系统填报申报信息(系统将于2024年8月下旬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其中各工程中心成员及其成果原则上不能与学校现有或拟申报的其他工程中心相重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行取消申报资格。
(三)各学院(部)应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对工程中心建设的必要性、主要研究方向和建设任务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专家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3人为来自工程中心所服务产业领域中的重点企业专家。
(四)报送材料
1.《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建设任务书》(附件2)一式10份,备查材料请简装成册,一式1份;《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平台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技平台科金老师,联系电话电话: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8号).pdf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