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5〕80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已有广西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

(一)请各广西重点实验室根据2024年评估结果及2024年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进一步凝练优势和特色,制定好2025年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任务目标。

(二)请各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文件,规范日常运行管理,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开放力度,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切实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

二、开展2025年度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相关内容(附件1)。

(二)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格式。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优先支持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申报,不能与现有广西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重点实验室要与应用数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各有侧重。学校二级学院(部)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家。

2.突出科教协同。为支撑推动我区高等教育发展,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的领域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3.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4年)》(桂人社发〔2024〕87号)牵头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研讨,积极开展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科技处邮箱,以便学校组织审核论证。

(二)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意见,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的实验室于2025年4月11日前,通过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经桂林市科技局审查后推荐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