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45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我校已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管理满一年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均须参加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评价考核主要包括科研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入网率及信息公开、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共享服务效果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入网率及信息公开:仪器入网开放率、仪器信息完整度、仪器共享使用的便捷性等;
(三)运行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年度运行的机时数、年度对外服务的机时数;
(四)共享服务效果:共享仪器的年度样品数、共享仪器的年度收入、共享仪器的年度服务量等;
(五)服务质量:支撑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及资质和授权情况等。
具体考核内容及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桂科规字〔2025〕11号)明确规定:对年度绩效评价获“良好”等次以上的科研仪器管理单位给予奖补;绩效评价结果同时作为新购科研仪器购置评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评价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单位(机组),将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记录;对于通用性强但使用率比较低、开放共享差的科研仪器,应按规定将其纳入政府公物仓系统管理。
(二)各相关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评价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各机组相关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相关支撑材料详实、特点特色突出。
(三)各相关学院(部)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考核材料发送至科技处设备管理科邮箱kycla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设备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佩,3690053;马宗毅,369005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