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6〕1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撰写报告,严格审核相关数据,并对所填写的数据项进行必要的说明,确保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于3月4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章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唐晓琳,13737731684。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