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服务《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进一步说明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支持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后,我校按照要求发布了《关于征集开放许可专利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的专利开放许可即可享受奖补。现根据上级补充指示后明确了“专利转化”的享受奖补问题,即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完成转化的专利到达一定数量,并在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见证”后,上级部门将按照《关于支持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对学校核算奖补。

  请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发文日期为准)完成转化的专利负责人,提供以下材料:

  1.与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交易见证事项委托合同,出具见证业务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提供合同及相关文件(电子扫描件):

  (1)已经签订的需要进行办理交易见证的专利转让合同;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专利证书等权属证明材料;

  (4)涉及该项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单位内部的相关审批流程文件等;

  (5)有关资产评估报告或转让方定价文件(如有);

  (6)内部公示文件(转让方内部公示文件的照片或在网站公示的截图等);

  (7)办理著录项目变更,获得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请符合条件的专利负责人,在12月9日之前把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材料由学校完成审核盖章后交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核定,获得“交易合同备案见证书”的专利方能核计奖补数量。后续尚有符合的专利,请尽快给我们反馈材料,后续的专利需预留办理“交易见证”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科联系,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51、18778399039。

 

  附件1: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docx

  附件2:知识产权交易见证服务委托合同与见证业务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1日